索 引 号:741513233/2016-00652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6-08-22文  号:主 题 词:
名  称: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决算说明
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决算说明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现将我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予以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四、绩效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 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和省、廊坊市及我市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市城市管理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

(二)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职责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对城乡规划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实施处罚;按城市规划行使审核、监督、处罚权;按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

(五)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对侵占城市规划区内人行道、公共场地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临时占道审批管理权及依法收取占道费

(七)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对基础设施施工现场和建筑工地围场作业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室外噪音扰民等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对市区各种客运出租车辆的营运审核权和行政处罚权

(十一)行使交通运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市区内散装货物运输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十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城市管理相关规定、通告、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十三)负责受理上级批转的信访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及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工作

(十四)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局内党(团)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廊坊市及我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为县本级预算,没有下属单位。 

 三、部门机构设置

(一)单位性质:行政

(二)单位规格:正科级

(三)经费保障形式: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四)编制人数:行政13人;事业148

(五)内设办公室、法制股、人事股、宣传教育股等4个股室;下设综合执法大队及胜芳分局等

四、绩效预算信息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根据国家和省、廊坊市及我市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市城市管理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职责。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对城乡规划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实施处罚;按城市规划行使审核、监督、处罚权;按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6、行使对侵占城市规划区内人行道、公共场地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临时占道审批管理权及依法收取占道费。

7、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8、行使对基础设施施工现场和建筑工地围场作业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9、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室外噪音扰民等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对市区各种客运出租车辆的营运审核权和行政处罚权。

11、行使交通运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市区内散装货物运输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1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城市管理相关规定、通告、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13、负责受理上级批转的信访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及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工作。

14、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局内党(团)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工作。

15、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廊坊市及我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814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市容环境卫生方面执法管理

 

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依法行使市容环卫、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工商行政、市政设施、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依法依规拟定全市城市管理规整制度并付诸实施;维护良好市容秩序,维护城市良好形象;提高市民城市意识和文明素质。

 

 

 

 

 

  “霸州生活”APP系统建设

 

APP建设拓展为支撑,打造政府管理职能转型亮点,用服务深化窗口效应,创造社会效益。

建设“霸州生活”APP系统。搭建政府与市民社会沟通桥梁,树立新形象

客户端下载普及率;信息沟通及信息反馈效率

90%

80%

70%

60%

  数字城管日常运行及维护

 

搭建全局性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实时定位、指挥、督查及信息反馈。

确保数字城管中心正常运行,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出勤率及案件处置率。

90%

80%

70%

60%

  数字城管系统升级

 

对数字城管现有系统软硬件进行升级

更新监督指挥中心显示屏,软硬件设备

案件结案率、处置率

90%

80%

70%

60%

  露天烧烤专项治理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取缔露天烧烤,依法暂扣各类烧烤用具;积极推广环保部门研制的新型无烟烧烤车;严格城市公共用地审批,使烧烤商户一律归店经营;实行举报有奖活动,鼓励群众参与举报监督。

通过强力的治理监管,彻底消除露天烧烤行为,探索建立烧烤治理的长效机制,严禁出现反复反弹现象,严格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发现并取缔露天烧烤行为数量,暂扣烧烤用具的数量

90

80

70

50

  小广告日常监管治理

 

承担着市区内主次干道墙体清理粉刷任务,负责规划区内乱涂乱画“小广告”的清理工作。组织专门执法队伍,实行24小时监管巡查,及时纠正乱发、乱涂、乱贴小广告行为。

及时发现纠正城市乱涂乱画乱发小广告行为,维护城市良好环境。同时,及时清除城市“牛皮癣”,不断美化城市容貌。

纠正处罚违法小广告行为次数,暂扣小广告纸张、用具、车辆等数量

500

400

300

200

  门头牌匾、广告设置审批监管

 

根据市区牌匾广告规划设计要求,在审批中心设立窗口,专门受理群众设置申请,针对不同路段、街区的特点,对牌匾安装的材料、尺寸、亮化等提出不同的设置要求;严格日常执法监管,及时纠正擅自安装牌匾广告牌的违法行为;承担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环境部门的封堵、建临时围墙(挡)等;负责重点公共区域景观美化包装及公益广告的设置更新。

通过审批监管,规范牌匾广告牌设置行为,提升市区内广告牌匾设置行为,提升市区内广告牌匾设置的质量档次,使设置广告牌匾款式新颖、材料节能、画面精美,为城市环境增光添彩。

审批受理数量及查处违法设置数量

200

150

100

50

  在建工程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负责对规划审批后的在建工程实施审核监督,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督查,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工程依法实施处罚。

加强与规划设计部门信息共享,依法对工程实施监管、处罚,严格纠正违反城市规划施工行为,形成规划即法、建设依法、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

监管在建工程数量、查处违建工程数量

25

20

15

10

  城市绿化方面执法监察

 

加强对市区内草坪、绿地、游园等场所种植花草树木的巡查,依法对非法占用、破坏绿化等行为进行处罚。

不断提高市民爱护城市树木花草意识,促进绿化工作顺利开展。

专项检查次数和违法处理情况

20

15

10

5

  流动摊点、临时市场日常监督

 

科学制定道路管理等级标准,采取疏堵结合原则,严格对流动摊点和临时市场监管,严禁出现非法聚集占道,堵塞交通现象发生。

加大治理和宣传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治理,做到既方便群众生活,又不扰民和影响交通。禁止出现占道摊群、占道早市和夜市现象。

专项检查次数和违法处理情况

35

30

25

20

  门前秩序管理

 

与公安交通部门联手,加大对便道乱停乱放车辆治理;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罚。

通过日常监管治理,及时纠正处理占压便道行为,严禁私设乱占行为发生,方便群众生活,美化城市环境。

专项检查次数和违法处理情况

50

40

30

20

  公共场地审批监管

 

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要求,对占用城市道路行为进行严格审批并收取占道费。

发挥城市公共场地功用,做到临时占用,有偿收费,限时恢复,提高公共用地使用效益。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占用。

审批受理数量、日常巡查次数及违法处理情况

20

15

10

5

  市政、公用设施执法监察

 

加大对城市市政设施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

发挥市政设施应有功能,提高市政设施的完好率。

市政设施完好率

90%

80%

70%

60%

  综合业务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城市管理相关规定、通告、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确保执法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规范全市综合执法程序文书,探讨执法难题,破解执法瓶颈,保障综合执法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学习贯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业务培训次数

90%

80%

70%

60%

  综合事务管理

 

综合执法工作运转保障,包括会议组织、政务督办、档案管理、信访接待、政务信息、行政复议、对外宣传、干部培训、调研活动等行政事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信息化建设、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基建及维修等管理

保障机关工作正常工作高效运转

综合事务保障率

90%

80%

70%

60%

城乡规划

 

制定城乡规划技术管理标准和导则。组织城镇体系规划等层面规划编制,组织参与层面规划编制,督导各地依法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规划等。对由政府审批的规划进行监督实施。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城乡资源保护

 

实施城镇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加强风景名胜区监测管理;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规划,加强保护,对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传统建筑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组织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

城镇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得到有效保护

城镇古树名木、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工程竣工率

90%

80%

70%

60%

  城乡规划制订、实施与监督

 

拟定全县城乡规划管理政策,制定城乡规划技术管理标准和导则;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等县级层面规划编制,依法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等专项规划。审查、督导依法编制城乡规划;加强和改进规划管理技术手段,对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进行监督实施。

完成本级规划编制,健全规划体系

规划完成率\规划审批率\动态监测报告完成率\数字规划建设覆盖率

90%

80%

70%

60%

城乡建设管理

 

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改善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指导做好国家级重点镇及市级重点镇的建设。

加强管理,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宜居度。加强村镇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协调和指导推进城镇化工作,加快城镇化进程。指导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破解融资难题。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

 

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和生物多样性工作;指导全市城镇绿道绿廊建设;加强生态示范城市建设,积极探索推进行业发展的新研究;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和应急管理;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开展公园、绿地技术评估和动态监测;承担国家级、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指导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目标完成量\园林城创建数量\供热计量收费率

90%

80%

70%

60%

  城市容貌环境综合整治

 

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及运行等各项工作,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大气污染治理。

加快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

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率

90%

80%

70%

60%

  推进城镇化建设

 

指导推进县城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推进小城镇和集镇人居环境改善,指导国家级重点镇及省级重点镇的建设;做好县城规划、环境质量、居住水平、产业聚集、风貌特色、综合管理、城建投融资等指导工作,加快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县城建设上水平;协调和指导推进城镇化工作。

加强村镇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危房改造完成率\垃圾处理率\县城建设工作考核完成率

90%

80%

70%

60%

住建政务管理

 

负责住建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加强全县住房城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业务素质,激励工作热情,提高行业水平。

 

 

 

 

 

  综合业务管理

 

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许可管理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建筑工程抗震防灾管理工作;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办法;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

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业务素质,激励工作热情,提高行业水平

行业培训计划完成率\案件审结率\归档率

90%

80%

70%

60%

  综合事务管理

 

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建设系统综合管理等综合事务工作,保证行政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保障机关正常工作高效运转

综合事务保障率

90%

80%

70%

60%


 

 

    第二部分 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决算说明

1、(1)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度结余结转651.33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2501.56万元(包括城管执法收入2433.56万元和大气污染防治收入68万元),2015年支出2464.4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970.93万元和项目支出49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88.46万元。(22015年收支比2014年及2015年预算情况有所增长;增长原因为2015年临时市场建设、数字城管网格测绘、大气污染防治、三轮车治理及人员等收支有所增加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和办公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的支出

3、我单位预算全部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无政府采购情况。

4、本年末共有国有资产总额1418.62万元,其中交通设备535.69万元;其他设备193.69万元;流动资产688.46万元;无形资产0.78万元。

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共计75辆。

5、本年末因公出国人数0个,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费的车辆共计75辆;2014年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0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5年同比增加55.34万元。增加原因为(1)我局现有执法车辆多数磨损严重,故障频出,维修费用较高 (2)执法车辆数次出现坏在行驶途中的情况,影响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非法营运三轮车治理及日常执法工作任务繁重,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第三部分  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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